別被積極行善就是社會責任的迷思,給困住了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(金管會)將CSR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)企業社會責任報告,更名成ESG(Environment, Social, Governance)永續報告書,並於今年起正式規定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須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。其中的「S (Social)」社會責任存在著創造員工福利、對供應商友善及公益行善等作為,就能表示達標的錯誤迷思。ESG永續報告書為企業對內外進行評鑑的營運健檢報告,如果行為流於形式就會失去本意了!
本次專訪社團法人台灣昱苗盒公益協會(下述簡稱昱苗盒)理事長陶靚儀,以公益人的角度分享對社會責任的看法。表示,許多企業藉由捐款、捐物,或號召公司員工當志工的方式來回饋社會,然而他們所對應的非營利組織多半是透過網路搜尋獲知,因此規模小、經費缺乏的團體就不容易被關注到,更不容易獲得資金援助。理事長認為企業在進行社會責任之前,應先進行「企業永續社會影響力評估」,了解企業營運過程會產生哪些受益利害關係人,再去接觸相關的非營利組織,也許能激盪出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機會。對此,昱苗盒已有一套協助企業及公益團體執行社會責任的方案,並表列合作行善的單位,稱之為「樂善牆」。未來會持續擴充「樂善牆」平台服務內容,將公益能量分配至需要的團體上,使善心團體能夠穩健地推動公益活動,創造有效益的永續共好。